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细则
一、奖励对象及期限
(一)攻读学士学位的优秀学生,医学类专业期限为5学年,其他专业期限为4学年。
(二)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
(三)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可延长1学年。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攻读博士学位的,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
申请人需达到我校各专业申请资格的语言水平要求。
(三)申请人获得中国政府或其它组织奖励资助的(除有明文规定外),不再享受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三、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励标准参照《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
A类奖学金内容包括:学费、提供学制期间基本住宿(双人间一张床位)和综合医疗保险费,按月发放生活费。
学生校内住宿期间,不发放住宿费;经学校同意在校外住宿的,根据《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学生未享受学校住宿的实际月数计算和发放住宿补贴,标准为:本科生和硕士生700元/生/月、博士生1000元/生/月;如果学生在学期中提出校外住宿申请,按学生实际外住的月份发放住宿补贴。
B类奖学金内容包括:学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四、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途径
登录“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在线报名”网站(https://apply.shutcm.edu.cn/),根据网站要求的申请流程完成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26年1月1日—6月30日。
(三)申请材料
1.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同时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2.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含个人自述;中文授课专业用汉语书写;英文授课专业用英语书写;1000字以上)。
3.推荐信。
4.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华裔为非必须材料)。
五、评审及确定
(一)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国际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申请的组织及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被我校录取为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以下简称“奖学金生”),即可获得奖学金资助来校学习。
(三)对于申请奖学金的新生,一般情况下视本校录取工作进展分批审核,经院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报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批后,国际教育学院将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奖学金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2表)发送给申请人本人。
(四)对于完成本科预科学习后继续攻读本科学士学位的学生,第一学年须由上海预科学院推荐,经院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经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批后,国际教育学院将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奖学金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2表)发送给申请人本人。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5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