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与课程简介

培养计划与课程简介

关于中药学专业外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说明


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通知》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中药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对中药专业外籍研究生培养工作,作几点说明:


  1. 其培养方案与中国学生培养方案基本趋同。

  2.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必修课中,以“中国概况”(2.0学分)替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0学分),以“汉语”(2.5学分)替换“英语1(或日语)” (2.5学分)。

  3.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必修课中,以“中国概况”(2.0学分)替换“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0学分)。

  4. 博士研究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汉语”考试,未通过者可免费参加汉语学习,直至通过补考。

  5. 培养过程中有关中期考核、科研工作及学位论文以及毕业论文等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细则》《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有关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论文的若干规定》。

  6. 允许英文带教的中药专业外籍研究生使用相应的外语撰写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及答辩工作,论文摘要须使用中文撰写。在颁发学位证书前,中药专业外籍硕士研究生须至少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上海中医药大学包括附属单位为第一单位的论文),含论文集;中药专业外籍博士研究生须至少正式发表2篇学术论文(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上海中医药大学包括附属单位为第一单位的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正规学术刊物上。

  7. 未尽事宜均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2017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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